【书】绿毛水怪
节选自《绿毛水怪》[中] 王小波
绿毛水怪
后来我发现了一个新大陆。那是五年级下学期的事情。这个新大陆就是中国书店的旧书门市部。老王,你知道我们那条街上商场旁边有个旧书铺吧?有一天我放了学,不知怎么就走到那里去了。真是个好地方!屋子里暗得像地下室,点了几盏日光灯。烟雾腾腾,死一样的寂静。偶尔有人咳嗽几声,整整三大间屋子里就没几个人。满架子书皮发黄的旧书,什么都有,而且可以白看,根本没人来打搅你。净是些好书,不比学校图书馆里净是些哄没牙孩子的东西。安徒生的《无画的画册》,谜一样的威尼斯,日光下面的神话境界!马克·吐温的《哈克贝利·芬历险记》,妙不可言!我跟你说,我能从头到尾背下来。还有无数的好书,书名美妙封面美好的书,它们真能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唤起无穷的幻想。我要是有钱的话,非把这铺子盘下来不可。可是我当时真没有几个大子儿,而且这几个大子儿也是不合法的,就是说被我妈发现一定要没收的。我看看这一本,又看看那一本,都是好书,价钱凭良心说也真公道。可是不想买。我总共有七毛钱,可以买一本厚的,也可以买两本薄的。我尽情先看了一通,翻了有八九本,然后挑了一本《无画的画册》,大概不到一毛钱吧,然后又挑了一本《马尔夏斯的芦笛》,我咒写那本破书的阿尔巴尼亚人不得好死!这本破书花了我四毛钱,可是写了一些狗屁不如的东西在上面。我当时不知道辨认作者的方法,就被那个该死的书名骗了,要知道我正看马克·吐温的《哈克贝利·芬历险记》看得上瘾,就因为那本书卖六毛钱放弃了它!我到收款处把带着体温的、沾着手汗的钱交了上去,心里很为我的没气派害羞。可是过了一会儿,我就兴高采烈地走了出去,小心眼地用手捂着书包里那两本心爱的书。我想,我就是被车轧死,人们也会发现我书包里放着两本好书的,心里很为书和我骄傲。后来仔细看了一遍《马尔夏斯的芦笛》,真为这个念头羞愧。幸亏那天没被车轧死,否则要因为看这种可耻的书遗臭万年的。不过这是后话了,不是当天的事。
老王,你看学校就是这么对付我们:看见谁稍微有点与众不同,就要把他扼杀、摧残,直到和别人一样简单,否则就是复杂!
我一看书名:《涅朵奇卡·涅茨瓦诺娃》。 我看了这本书,而且终生记住了前半部。 我到现在还认为这是一本最好的书,顶得上大部头的名著。我觉得人们应该为了它永远纪念陀思妥耶夫斯基。 我永远也忘不了叶菲莫夫的遭遇,它使我日夜不安。并且我灵魂里好像从此有了一个恶魔,它不停地对我说:人生不可空过,伙计!可是人生,尤其是我的人生就要空过了,简直让人发狂。还不如让我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地过日子。
我说:“妖妖,你看那水银灯的灯光像什么?大团的蒲公英浮在街道的河流上,吞吐着柔软的针一样的光。”妖妖说:“好,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?这昏黄的路灯呢?” 我抬头看看路灯,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蒙蒙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。 我说:“我们好像在池塘的水底。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。”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:“陈辉,你是诗人呢!”
后来我在北京待不下去了,也回了山东老家。至于老家嘛,简直没有什么可说的。闭塞得很,人也很无知。我所爱的只是那个大海。我在海边一个公社当广播员兼电工。生活空虚透了,真像爱略特的小说!唯一的安慰是在海边上!海是一个永远不讨厌的朋友!你懂吗?也许是气势磅礴地朝岸边涌,好像要把整个陆地吞下去!也许不尽不止朝沙滩发出白浪,也许是死一样的静,连一丝波纹也兴不起来。但是浩瀚无际,广大的蔚蓝色的一片,直到和天空的蔚蓝联合在一起,却永远不会改!我看着它,我的朋友葬身大海,想着它多大呀,无穷无尽的大。多深哪,我经常假想站在海底看着头上湛蓝的一片波浪,像银子一样。我甚至微微有一点高兴,妖妖倒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葬身之所!我还有些非非之想,觉得她若有灵魂的话,在海底一定是幸福的。
战福
就这么过了十年,他就成了现在这么个样子:三分人,七分鬼。最近三年他共出了二十天工,好在队里因为他是孤儿救济点,哥哥还有点良心,有时送点饭给他。不然,他早就饿死了。平时,他到处游手好闲。每逢赶集,他就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里。可是最糟糕的是他又不疯不傻,想想他过的日子,真叫别人也心里难受。
战福起身下炕,首先扫去了多年堆积在地下的灰土。然后扫了扫窗台,又把窗户纸通通撕下来。他铲去锅台上的青草,掏了掏锅底下的陈灰,然后又把缸里担满了清水。看一看屋里,仍然有破败的景象,于是把破棉被扔到了炕旮旯里。然后巡视一下屋里,觉得他的小草房真是一座意想不到的辉煌建筑。 这时,他的脑子里开始迷惑不解地想:“我要干什么?难道是要像别人一样地生活吗?”其实最后的半句话根本就没在他脑子里出现,是我加上的。战福想到一半就恐惧地停住了。因为他是这样的一种人,丝毫也不想振作起来,把衣服洗一洗,把锅刷一刷。至于跟大家到地里去干活,更是想都不敢想,一想就要头皮发乍。就是最勤劳的农民,也不过是靠了日复一日不断的劳作,把好安逸的念头磨掉了呢;就是牛,早上被拉出圈时,也是老大的不愿意。就那么日复一日地干活,除了吃和睡什么也不想,然后再死掉?难怪战福不乐意呢!
歌仙
人们说,这地方有过一位歌声极为美妙的人。从她之后,江面上就永远留下了隐约可闻的歌声。可是关于这位歌仙的事迹,就只留下了和这歌声一样靠不住的传说。我知道,这全是扯淡。因为它们全是一些皆大欢喜的胡说。一切欢喜都不可能长久,只有不堪回首的记忆,才被人屡屡提起,难于忘怀。如果说,这歌声在江上久久不去,那么它一定因为含有莫大的辛酸。我知道这位歌仙的一切事迹。孩子们,为了你们,我一切都知道。
这辈子
小马烦得很。他想把这一切好好想一想,但是又懒得去想,昏昏睡去又不愿意,因为不能把生命耗费在懒散上。可是干什么呢?什么也不能干。大概他不能自己创造美吧?就是能,现在也创造不出来,就是能创造出美的事物,自己也尝不到多少乐趣,人都需要别人的光来照亮自己。“我的娘啊!等下去我可是要死的。”他坐在床沿上伸了个懒腰,然后上床去睡了,自欺欺人地说:这叫等待复活。
猛然他感到很悲哀,难道这一辈子就这么吃了干、干了吃就完了吗?好像应该是这样,岂有他哉。但是他又想到,上辈子是感到还该有点别的,当然了,那是闲的。上辈子他好像是个城里人。他妈的,城里人就这么闲得难受!
老陈推着小车站在东山上,心里想着:我们活着是为了谁?为了儿孙吗?要是过得和我一样,要他干什么?为了自己吗,是为了吃还是为了穿?只是为了将来还有希望。可是希望在哪儿呢?都把我们忘了。从农村出去的人也把我们忘了。我们要吃饱,我们想不要干这么使人的活。我们希望我们的老婆不要弄得像鬼一样。我们也要住在有卫生间的房子里头,我们也要一天有几个小时能听听音乐、看看小说。
变形记
我躺在床上,看着窗外那夕阳照耀下的杨树,树上的叶子忽然从金黄变成火红,天空也变成了墨水似的暗蓝色。我的心情变得好起来。我从床上爬起来,到外边去。那棵杨树的叶子都变成了红绸子似的火焰,在树枝上轻盈地飘动。从太阳上流出很多金色的河流,在暗暗的天顶上流动。大街上的灯忽然全亮了,一串串发光的气球浮在空中。我心情愉快,骑上自行车到立交桥下去找我的女朋友。
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
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。太阳初升时,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。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,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。在黑暗尚未退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。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,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。我忽然泪下如雨,但是我心底在欢歌。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,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。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,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,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……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,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,在我耳中轰鸣。这是一首胜利之歌,音韵铿锵,有如一支乐曲。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,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。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,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。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,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。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,又把字迹加深,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到的地方永久存在。
地久天长
天黑到在屋里不能看书时,我们就都到门外去坐。有时候一声不响,看着天边一点点暗下去,对面傣寨里的竹梢背后泛出最后一点红色。有时候她会给我们讲小时候的一些琐事,她讲得特别有意思。她讲她有一次和哥哥爬上屋顶去摘桑葚,那是一座西式的房子,尖尖的洋铁皮顶。哥哥上树去了,让她坐在屋顶上等着,可是她往下一看,高极了,足有七层楼高—那是两层楼,不过她才四五岁,当然觉得高。于是她反过身来往上爬,越爬就越打滑,一直滑到离房檐不远的地方,吓得她一动也不敢动,大哭起来。晚上回家以后,衣服上剐破的窟窿叫妈妈看见了。不管妈妈怎么问,她也没说出哥哥来。她骄傲地说:从那时我就感到,大人的话有时可以不听,应该正直,不出卖人,这比听话重要得多。她还讲过别的一些小事儿,我们都很爱听。她说困难时期,她的同桌家里孩子多,总是吃不饱。她每天给他带一个窝头。可是后来上中学以后他就忘了她,见了面也不理了。我们都知道这是为什么。嗐 ,我们上中学时也不敢和女同学来往,为了做个正派人。总之,我们渐渐发现她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子,她什么也不怕。她本能地憎恶任何虚伪,赞美光明,在我们困惑的地方,她可以毫不费力地指出什么是对的。我觉得她比我们俩加起来还聪明得多。
我半躺着,好像在想什么,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,我忽然觉得有一重束缚打开了:天空的蓝色,还有上面的游云,都滔滔不绝地流进我的胸怀……我开始倾诉:我爱开阔的天地,爱像光明一样美好的小红,还爱人类美好的感情,还爱我们三个人的友谊。我要生活下去,将来我要把我们的生活告诉别人。我心里在说:我喜欢今天,但愿今天别过去。
唉,这都是好多年以前的恶作剧了,可是我记得那么清楚。我常常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回忆,一切都那么清晰。我那时是二十一岁,大许和我同岁,小红才二十岁。人可以在那么年轻时就那么美,那么成熟,那么可爱。她常说她喜欢一切好人。她还说她根本分不清友谊和爱的界限在哪里。她给我们的是友爱:那么纯洁、那么热烈的友爱。她和我们那么好,根本就不避讳她是女的、我们是男的。我们对她也没有过别的什么念头。可是她给我们的还不止这些。我回想起来,她绝对温存,绝对可爱,生机勃勃,全无畏惧而且自信。我从她身上感到一种永存的精神,超过平庸生活里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