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endipity

悟已往之不谏,知来者之可追

转眼间冬去春来,暖和的风从破楼一百多个窟窿里吹进来。从窗口往外看,北京城里一片嫩黄烟柳世界。在屋里也能感到懒洋洋的春意,这种感觉古今无不同。我想到唐代的王二是怎么感觉春意的:当阳光照到桑皮纸糊的木格门上时,他把洗净的瓦罐放到格子下层。把辣椒、桂叶用纸包好,放到架子上层。如果它们经过雨季不发霉,下个冬天就不必再买。他取出铜锅,用柴灰擦去铜绿,准备去卖阳春面。心里在盘算煮汤的牛骨是什么价钱,青葱、嫩韭是什么价钱,面汤里放几滴麻油才合适。春意熏熏时,他做这种事感到兴奋,也许卖阳春面能多赚一点钱,胜过了狗肉汤。

阅读全文 »

有关我爱上×海鹰的事,必须补充如下:这种爱和爱毡巴的爱大不相同。毡巴这家伙,见了我总是气急败坏,但又对我无可奈何,这个样子无比的可爱,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个快乐的源泉。而×海鹰对我来说就是个痛苦的源泉,我总是盼她掉进土坑。尽管如此,×海鹰还是让我魂梦系之。人活在世界上,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。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。

阅读全文 »

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:告诉他们,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。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: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。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,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。

阅读全文 »

黑铁时代的象征是那支鹅毛笔。这支笔捏在手里弯弯曲曲像条死蛇,写起来更是弯弯曲曲。因为这支鹅毛笔,那张粗糙的桌子上就免不了要插上一把红锈斑斑的刀—这把刀的用途是把笔端削尖一些。桌上还有一碗氧化铁墨水,表面浮着一层五彩油膜,散发着浓烈的腥气—虽然如此,你还是不得不用这支鹅毛笔,因为用毛笔没法写算式。

阅读全文 »

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,我的看法是: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,也可以生活在别处;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,走在水泥的大道上,呼吸着尘雾;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,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,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。在我眼前的,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、磨砂灯泡似的空气,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、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。人可以迈开腿走路,也可以乘风而去。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,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——在我衣服口袋里,有一张工作证,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,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。说实在的,我不知道他是谁。但是,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,除我之外,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。也许,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。

阅读全文 »

活下去的诀窍是,保持愚蠢,又不能知道自己有多蠢。有一句话,我要与大家共勉:好死不如恶活。我的兄弟们,我已经四十八岁了,还有一身病,但还在坚持。

阅读全文 »

天色微微向晚,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。下半截沉在黑暗里,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。那一天我二十一岁,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,我有好多奢望。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。后来我才知道,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,人一天天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失,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。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。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,什么也槌不了我。

阅读全文 »

在我小时候,话语好像是一池冷水,它使我一身一身起鸡皮疙瘩。但不管怎么说吧,人来到世间,仿佛是来游泳的,迟早要跳进去。我可没有想到自己会保持沉默直到四十岁,假如想到了,未必有继续生活的勇气。不管怎么说吧,我听到的话也不总是那么疯,是一阵疯,一阵不疯。所以在十四岁之前,我并没有终身沉默的决心。

阅读全文 »

我已经四十岁了,除了这只猪,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。相反,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,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。因为这个缘故,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。

阅读全文 »
0%